近日,济南市正式发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新政策,对项目供电设施、教育配套等关键环节提出更明确细化的验收标准。新政旨在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品质,保障购房者权益,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在供电配套方面,新政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完成永久用电设施建设,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。住宅小区需实现双回路供电或配置应急发电设备,确保停电情况下电梯、消防系统等关键设施正常运行。同时,要求供电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使用。
教育配套成为此次新政的另一大亮点。文件明确规定,规划中有教育设施配套要求的住宅项目,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幼儿园、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的建设,并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。未按规定完成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,将不予通过综合验收。
新政还细化了其他公共配套设施验收标准,包括社区服务用房、物业管理用房、停车设施、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等。要求所有配套设施必须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,确保居民入住后能够享受完善的配套服务。
业内人士认为,此次新政的出台将有效解决以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'重住宅、轻配套'问题,促使开发企业更加注重项目整体品质。同时,明确的责任主体和严格的验收标准,也有助于减少交房后的各类纠纷,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。
济南市住建部门表示,将加强对新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未通过综合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,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。